本次大赛设团队奖,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裁判奖。
1.本次大赛职工组(含教师)、学生组均设个人一、二、三等奖。各组别表彰名额按本组别参赛人数相应比例确定:一等奖占参赛人数 10%、二等奖占参赛人数 20%、三等奖占参赛人数30%,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公布和表彰。
2.对获得大赛决赛第1名(三人赛第1队中综合成绩前2人)的职工(教师)选手,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授予“四川省技术能手”称号;大赛各赛项决赛获奖选手,按照有关规定,获取相应职业证书。
对获得大赛决赛三人赛项第1队,且符合条件的,按程序向共青团四川省委申报“四川省青年岗位能手”称号。
对获得大赛决赛第1名(职工组第1名队伍中理论成绩最高者)且符合条件的选手,可由其所在地按程序优先推荐评选“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”(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当年或次年推荐)。
3.同时,设立并颁发优秀教练证书、优秀裁判员证书等。